一、如何借阅书、刊


在福安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读者书目检索机查找所需的书目。拿到要借的书本时,请您当面仔细检查一下您所借的书、刊是否缺页或被涂鸦、批注、污损,条码有无缺损等情况,若有应即申述并加盖业务章,以明责任。否则,还书时发现损坏当由本次借阅者承担赔偿。


二、还书、刊时要注意哪些事项?


哪一室借的书必须到哪一室返还或续借。凡图书丢失、破损、超期及污损等,则按本馆规定赔偿。请待工作人员办好还书手续后再离开。


三、损毁、遗失、偷窃、超期文献等情况的赔偿规定:


本馆书、刊等文献属国家财产,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,如有违反借阅规定及损毁、遗失、窃取行为,须承担责任并赔偿。


(1) 条形码、色标、磁条被污损或丢失每条收取工本及加工费3元。


(2) 损坏、遗失文献:损坏指涂画、圈点、批注、折叠、剪裁、描拓、污损、撕画、划刻、撕页撕毁文献。损坏情况较轻,不影响阅读,赔偿3~50元;损坏情况严重无法修补或遗失文献,应赔偿同版本完好无损之文献,若无法以原文献赔偿,则根据书、刊出版的年代、价格差别情况以及馆藏数量等因素,将对借阅者提出相应的赔偿,赔偿额度为3~50倍不等。


(3) 图书丢页影响阅读内容按损毁文献处理。


(4) 偷窃文献: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,凡未办理借阅手续,擅自将文献带出各阅览室、各外借书库者,则以偷窃书、刊论处。对偷窃者责其作书面检讨,并送交治安管理部门处理。


(5) 发生上述情况者,在未按规定办理赔偿前,其所持借阅卡暂时停止使用。拒赔者将被终止借阅权利。


四、期刊借阅补充说明:


对无卡又急需查阅书、刊资料的读者,付押金50—200元,即可在馆内临时查阅,有需要可在本馆复印室付费复印。


五、书库内严禁吸烟,不得带包进入,不得大声喧哗或吃零食。